最新!@山东人:下月起住所修理资金这样交存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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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得悉,近来,该厅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住所专项修理资金管理方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其间规则,商品住所、非住所的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的首期数额,为当地住所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依照多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所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修理资金。业主依照所具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修理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修理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设区的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方法规则的范围内合理确认、发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修理资金的数额,并当令调整。交存规范发布前应当报上一级物业主管部门存案。《方法》清晰,商品住所的业主应当在处理住所交给手续前交存首期修理资金,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在购房合同中约好业主按相关规则交存修理资金,并催促业主交存。出售公有住房应从售房款中提取修理资金,业主依照建筑面积交存修理资金。修理资金的运用分为方案运用、一般运用和应急运用,方案运用和一般运用经业主表决赞同后安排施行修理,应急运用经现场查验后安排施行修理,修理结束后进行公示。修理资金可依照方案运用程序,用于购买电梯修理更新改造有关稳妥。此外,《方法》规则,修理资金应当树立公示和查询准则,承受业主查询。修理资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则用于定时组合存款等,保证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增值收益定时分配。